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做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相应的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项:说法正确,当选。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的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顾客可向商场主张损害赔偿。
B项:说法正确,当选。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向销售者亚林公司、生产者电梯厂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C项:说法正确,当选。受害人即可以向销售者,也可向生产者主张损害赔偿,销售者、生产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电梯厂和销售商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从外部关系看,消费者依据安全保障义务向商场主张权利,依照产品缺陷责任向电梯厂主张权利,商场和电梯厂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从内部关系看,商场承担相应的责任之后,有权向电梯厂追偿。因此,商场和电梯厂对消费的人不成立按份责任。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国家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企业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企业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甲、乙、丙等拟以募集方式设立厚亿股份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公司成立的各项事务逐渐完成,现大股东甲准备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厚亿公司的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通过B甲、乙、丙等出资的验资证明应由创立大会审核C厚亿公司的经营方针应在创立大会上决定D设立厚亿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创立大会审核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途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CEO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没办法回收。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占有率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的人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做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的一张面额为2000万元的个人储蓄存单作为贷款质押。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按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按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
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